实验室规章制度

植保资源与病虫害治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使用细则

作者:  来源:  发布日期:2024-04-19  浏览次数:

1.每位工作人员(包括固定人员、研究生访问学者)都应以主人翁精神参与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。积极参加实验室的各种活动和公益劳动。加强四防建设和培训(防火、防盗、防水、防事故)。

2.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各类人员实行门禁制度,提交《实验室使用申请表》,经实验室主任审核批准、工作人员授权后即可进入实验室工作,未经授权,不得私自进入。

3.申请进入实验室工作的研究生,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安排,认真做好值日工作,值日生认真检查实验室水、电安全,锁好门,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,如有安全问题,及时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或实验室主任报告

4除公共设备外的实验器材及试剂一律自备、自存、自配、自用不得私自使用他人试剂、器材。不得将试剂、耗材等私人用品长期存放于本实验室,如有丢失,后果自负。

5.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预约、使用登记制度,加入学校大型设备共享系统的仪器需在学校共享系统预约;未加入学校大型设备共享系统的仪器,提前在预约本上登记预约,使用后填写使用记录。凡不登记者,一经发现,停止使用资格。

6实验人员在使用仪器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、操作步骤及所用仪器的性能,严格执行操作规程,并好必要的安全防护。仪器设备运行中,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。发现仪器故障者,有义务立即向管理员或实验室主任报告,以便及时维修。

7. 使用人在实验过程中如违规操作造成仪器损坏,则使用人及导师(或主管领导)对仪器的维修及一切后果负主要责任,具体赔偿办法参考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仪器设备丢失损坏赔偿制度》。

8.实验结束应尽快带走实验材料和测试结果,测试结果将在实验结束两周被删除。

9.不得使用仪器设备计算机做与仪器功能无关的工作。严格按仪器操作规程,规范操作。

10. 本实验室为公共平台,禁止使用、存放剧毒、易燃、易爆物品,严禁在实验室水槽中排放具有腐蚀及剧毒溶液。实验结束后,注意检查气体、水、电是否关闭,并搞好实验室台面及地面卫生,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及时清理并带走,需要回收的有毒有害垃圾,按照学校规定由各自导师负责申请并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,不得存放于本实验室。

11. 烘箱不得过夜使用,使用人必须严格遵守登记原则。

12. 本实验室的冰箱可供申请使用,必须遵守工作人员安排,做好登记,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动用他人物品,取放物品要迅速,不得长时间打开冰箱门,用完必须将门关紧。冰箱内禁止存放剧毒、易燃、易爆物品。

13.本室工作人员不得随便带外来人员到实验室,更不得用本室仪器设备和药品为室外人员做实验,一经发现,取消使用资格

14实验室的各种财产包括仪器、设备工具等严禁带出实验室,各种设施一律不借给私用。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尽职尽责,保证实验室正常运转。

15.为净化环境,实验室实行全封闭运行,不得随意开窗,不得在室内喷洒各种杀虫药液和其他挥发性药物,实验过程中如使用挥发性试剂,请在通风柜内规范操作

16.爱护公共卫生,保持实验室整洁。不得在实验室内吃、喝东西,不得乱扔垃圾,不得在实验室内吸烟,不得向下水槽乱扔废弃物。

17.成果管理:所得成果由本实验室与申请人所在单位共享。发表论文时,本实验室为署名单位(可与所在单位平行署名)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《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,对成果论文的标注规定如下:

植保资源与病虫害治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,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植物保护学院,陕西 杨凌 712100 Key Laboratory of Plant Protection Resources and Pest Management, Ministry of Education, College of Plant Protection, Northwest A&F University, Yangling Shaanxi 712100, China)。

18. 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,如实验室规章制度,实验室有权进行批评教育,严重者取消实验室使用资格

以上各项规定由植保资源与病虫害治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制定,即日起执行。

   植保资源与病虫害治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.2.20